怎么停車不貼條?
亮化行動已經開始,開車的朋友們需要注意啦!
目前,全市交通環境“亮化”百日行動已全面展開,交警、行政執法和城建等多部門聯動打擊治理交通亂象和違法行為。
其中,停車難、行車難、走路難的“三難”問題,成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日常管控和專項整治的重點。交警日均查處違法停車1500余件。
到底該怎么停車才合理合法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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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我市停車位主要分為
白色、藍色和黃色三種
白色停車位為收費泊位
藍色和黃色停車位屬于臨時停車泊位
有駕駛員疑惑
為何我在臨時泊位停車
還是被抓拍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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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警部門在一些路段專門設立了禁停標志、標牌,同時也設立了在某一時間段內可以停車的標志和標牌。交警部門要求停車時要做到朝向一致,規定停多長時間就停多長時間,如果超出規定時間,視頻監控將會實行抓拍,并按照違法停車進行處理。
據了解,關于機動車停放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六條規定: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,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;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。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,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。
這里的“規定地點”包括停車場,也包括臨時停車泊位。目前,在大型的商場、飯店、體育場、電影院、展覽館、車站、航空港等公共建筑和商業街區,居民住宅區都設有停車場,有的街道和公共廣場也施劃了臨時停車泊位,駕駛員應自覺將車輛駛入這些地點停放。
原則上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是禁止的,但是第三十三條第2款也作了變通性的規定:“在城市道路范圍內,在不影響行人、車輛通行的情況下,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施劃停車泊位。”同時,第2款中的“臨時停車”,是指駕駛員不離開駕駛室,將車停下等人,有人需要上、下車,車輛短暫停留或隨時都可將車輛開走等情況。這種情況下,雖然沒有劃停車線,但只要不是在禁止停車的區域內,是可以臨時停車的,但要做到即停即離。嚴格意義上講,駕駛人只有在停車泊位內且按照規定朝向和時段停車,才不屬于違法停車,其他情形均屬于違法停車。
關于違停的治理,交警部門除采用粘貼違停單據外,還將發揮已升級的400余套視頻抓拍監控設施和已安裝在公交車上的200套自動抓拍系統,對違停重災區、違法占用公交站點(公交專用道)惡意違停以及人工巡查不到位的區域進行監控抓拍和錄入處罰。
目前,我市已對30條示范路街開展逐一治理,已初見成效,希望駕駛員不要亂停亂放、非法占道經營和私設停車器,共同維護我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。
文章來源:大連旅游發展委員會微信公眾號
怎么停車不貼條?
亮化行動已經開始,開車的朋友們需要注意啦!